认为懂金融的人,应该都很清楚,“牌照是消费金融的基础”,目前消费金融牌照的门槛比较高,网络小贷已成为不少上市公司选择绕道消费金融领域布局的一种方式。但是,从今年开始的3个多月里,全国只有4家网络小贷公司增加了业务。若监管机构收紧网络小贷牌照的发放,网络小贷牌照有可能引发市场的“恶炒”。与传统小贷不同,网络小贷摆脱了地域限制,借助互联网平台、产业链、大数据等多重优势,能够快速拓展市场,有效降低获客成本,增加新的利润空间。因此一度成为热门的市场新宠和资本抢食对象。那么,网络小贷牌照的申请究竟能解决哪些问题,相信也还是有不少人存在疑问。
解决合格的贷方资格问题。
银监会一直以来都把P2P看作是信息中介,而不是贷款机构,其本身并不具备贷款资格,但网络小贷也只是部分解决了贷款资格问题。
第一,网络小贷的审批属于各地省级金融主管部门,但其业务拓展面向全国,从理论上讲,各地金融办可以拒绝其他省市批准的网络小贷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
第二,网络小贷面向全国客户的渠道还局限于线上,目前除了一些依靠电商平台等获客的机构外,线上获客资产基本上局限于现金贷产品,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主要资产端获客渠道仍然是在线下,这也意味着大量机构在转而使用网络小贷时,可能也会大量地采用线下连接的方式,异地线下获客仍然是必须的手段,合规问题依然存在。
第二,解决限额问题。
对P2P机构来说,选择郑州网站建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开展信贷业务,解决了100万、200,000单笔信贷的问题。仅就限额而言,参照消费金融公司的限额为20万,P2P个人限额为20万,企业限额为100万,都不算太低。对一些转制获得网络小贷牌照的机构来说,符合20万元、100万元限额的标的仍由P2P在线平台进行信息撮合,超过限额的标的由网络小贷公司主体进行贷款,并与其债权资产进行类资产证券化处理对接的机构投资人,或通过金交中心对线上理财平台资金进行处理。
部分P2P网络小贷业务的开展也带来了其他方面的制约。重点在于,P2P在进行借贷撮合时,既没有P2P平台实缴注册资金的门槛要求,也没有相关融资杠杆的限制,一个几百万注册资金的平台也许可以撬动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贷款余额。与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相比,反观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虽较宽,但毕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像广东这样的大多数省份对于网络小贷的融资杠杆规定为2倍,目前难以满足这些由P2P转型而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需求。
由此可以看出,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旗下拥有不止一个网络小贷牌照,并在不断新增网络小贷准牌照,一方面是为了应对地区监管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解决网络小贷实缴资金不足的问题。关于某些平台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心)对以网络小额贷款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进行类资产证券化,并将由此形成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心)产品在线销售的问题,监管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行。但是,从目前只允许机构成员在新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存在的情况来看,这种交易结构设计显然不符合监管机构鼓励的方向。